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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重要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于:2023-09-07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教师:

为加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提高项目完成质量和基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及全国社科工作办工作要求,现对2021年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1年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

二、检查主要内容

(一)研究工作进展:按照项目研究计划,课题组已做了哪些工作,研究进度如何?存在什么困难?

(二)阶段性成果情况:是否按研究计划取得阶段性成果,且阶段性成果是否按要求标注课题信息。

三、检查要求

(一)填报内容

1.研究进展情况:调查研究、国内外会议、资料收集、合作交流等方面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等;

2.项目成果情况:阶段性成果进展,最终成果撰写情况;

3.经费使用情况;

4.下一步研究计划及工作方案。

(二)时间要求

请项目负责人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点击“项目中后期管理”模块进入中后期管理系统,按照系统要求如实填写项目进展情况并于11月25日前在系统中填报中检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操作可参考《项目中检手册(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须如实填写项目中检报告,准确填报、上传中期成果信息,加快推进研究进度,产出高质量阶段性成果,按计划完成项目研究任务,确保按期结题。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联系。

联系人:肖瑶

联系方式:82663983


2023年9月7日

社会科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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