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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重要通知

关于做好2019年度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2023-09-07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教师:

为切实加强省社科基金项目管理,进一步提高项目完成质效,推动省社科基金项目高质量发展,根据《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陕哲社办〔2020〕1号)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对2019年度未结项项目的清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1.2019年度立项但逾期未结项的所有省社科基金项目此次须提交清理结项材料。

2.2020年及以后立项且逾期未结项的省社科基金项目,如已达到结项要求(参照附件中管理办法),可一并提交结项材料。

二、清理期限

自发布通知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5日。

三、清理结果处理

2019年立项且逾期未结项的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已进入清理期,必须按时提交结项材料。根据《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规定,对在清理期限内提交结项材料审核未通过或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的项目一律作终止处理。

被终止处理的项目,追回已拨经费的剩余部分,项目负责人原则上3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基金项目。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中后期管理,全面清查2019年立项但逾期未结项项目,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及时通知并督促其项目负责人,论文如未见刊可先提供录用通知。

到期未提交结项材料的2019年省社科基金项目,要对研究进展和经费使用情况逐项作出书面说明,同时提交经费支出明细表,退回项目经费。

2.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增强诚信履约意识,杜绝项目研究无故长期拖延现象,自此通知下发之日起所有省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以立项证书规定完成时间为准(研究报告完成期限一般为2年,专著完成期限一般为3年),因特殊原因确需延期的,须提交项目延期申请,经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延期,否则即作终止处理。

3.具体材料提交要求及模板见附件,请提交纸质版结项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材料发送至联系邮箱,材料受理截止至12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肖瑶

联系电话:82663983

联系邮箱:xiaoyao2018@xjt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23年9月7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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