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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重要通知

关于申报政策性金融支持共建“一带一路”相关项目的通知

    发布于:2024-02-15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教师:

接陕西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通知,开展政策性金融支持共建“一带一路”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现将通知转发如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主席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主旨演讲精神,用好人民币融资窗口,服务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省“一带一路”办与国开行陕西分行、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建立了政策性金融支持共建“一带一路”相关项目融资对接机制。请抓紧梳理上报建设项目,积极争取纳入优惠贷款滚动支持计划。

一、总体要求

聚焦“一带一路”交通商贸物流中心、国际产能合作中心、科技教育中心、国际文化旅游中心、丝绸之路金融中心和数字、绿色、健康丝路等领域建设,统筹标志性工程和“小而美”民生项目,谋划、梳理一批具有示范意义、支撑作用和品牌影响力的重点工程项目,着力推动开放通道扩能、开放平台增效,破解开放不足短板,持续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和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支持方向

(一)“小而美”项目。支持围绕教育、科技、中医药、现代农业、考古等领域开展国际合作,包括建设联合实验室、联合研发中心、技术转移中心、国际科创合作基地、教育联盟、秦岭工坊、国际农业示范园、考古研究中心等。

(二)其他。对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具有支撑作用的其他项目。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应具备鲜明的共建“一带一路”要素,且符合一个或多个支持方向。

(二)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境外投资规定和市场准入条件,境外项目符合所在国相关法律法规。

(三)项目应符合当地发展规划,不会造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在建或具备开工条件的境外项目应纳入国家发展改革委区域开放境外重点建设项目系统。

四、其他要求

(一)省“一带一路”办将会同国开行陕西分行、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常态化开展项目征集工作。对纳入滚动支持计划的项目,申报单位应每季度更新进展情况。对拟申请支持的新增项目,归口单位可在初审后及时报送。

(二)强化属地管理,各市(区)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宣传指导和跟踪服务,确保项目谋的实、能落地,尽早发挥效用。省“一带一路”办将会同国开行陕西分行、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加强政策宣介,定期总结工作经验、梳理典型案例、推广经验做法。

(三)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项目谋划、梳理,填写项目汇总表,重点项目可附单行材料,并于2024年2月27日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张晶

联系电话:029-82663931

电子信箱:359248776@qq.com

 

社会科学处

2024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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