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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重要通知

关于补充推荐陕西省文化产业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发布于:2023-11-07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教师:

按照《关于印发<陕西省文化产业项目评审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宣字[2018]162号),为充分发挥专家的咨询和参谋作用,提高我省文化产业工作决策和管理水平,决定进一步补充“陕西省文化产业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专家。现将人选推荐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在我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或学会、文化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从事与文化及相关产业(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文化娱乐休闲服务、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文化消费终端生产)有关的经济、管理、金融、技术、创意等方面专家;党政机关从事文化及相关产业发展工作的专家型领导等。

二、推荐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严谨务实的科学精神、较强的决策咨询能力,有高度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

(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专家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有较高专业知识水平,在本行业有较高知名度;

(三)党政机关单位专家应具有副处及以上职务,熟悉国内外以及全省文化产业发展情况及政策;

(四)文化企事业单位专家应在单位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具有投资、管理、金融、技术、创意等实际操作能力;

(五)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六)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参加相关工作和活动;

(七)以前报过的专家已经自动入库,不用再次申报。

三、推荐要求

(一)需要提交资料包括:《陕西省文化产业专家库人选推荐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具有执业资格的专家提供执业资格及注册证书);获奖证书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本次专家推荐实行限额,我校最多推荐3名,各学院推荐申报数量不超过2名。届时如申报数量超出限额,将组织评审择优推荐。

(三)请各单位于11月15日前汇总提交3份纸质版,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四)推荐专家经省委宣传部审定后统一发放聘书。

联系人:肖瑶

联系电话:82663983

邮箱:xiaoyao2018@xjt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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