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西安交通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2021年度批准资助的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类)需完成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一)2021年度批准资助的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类)需全部完成结项,不能结项的可以申请延期一年。延期一年仍不能结项的做终止处理。
(二)2022、2023年度具备结项条件,拟提前结项的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类)。
二、结项条件
(一)自由探索、学科交叉、国际合作与国际问题研究、专项研究最终成果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结项。
1、以第一作者出版专著;
2、以第一作者在CSSCI以上级别期刊(艺术、体育学科可以为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
3、研究报告刊发在省级以上决策建言平台或得到副省长以上党政领导实质性批示或被副省级以上文件采纳;
4、通过基本科研业务费支持成功申请到省部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
(二)重大培育类项目的结项以获得重大项目资助为必要条件。
(三)重大成果类项目的结项以高水平专著出版为必要条件,著作出版后一个月内,作者应将成书提交社会科学处备案。
(四)拟提前结项的项目,项目经费执行率须达到95%。
三、工作安排
(一)各单位学术委员会对结项项目组织评审,按照30%优秀的比例给出建议评级。结项项目最终评审结果分级由学校复核后认定,结果在社科处网站公布。
(二)请各单位于2023年11月1日前将所在单位《项目结项情况汇总表》(附件1)和《项目结项总结报告》(附件2)纸质版并电子版各一份报社会科学处。
四、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维护基本科研业务费良好声誉,维护学校良好学风,认真组织项目结项工作。工作结束之后,学校将抽查部分单位,发现问题,予以通报。
联系人:王怡然
电话:82663931
邮箱:arielwang2023@163.com
地址:主楼20楼西2007室
社会科学处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