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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重要通知

关于组织推荐陕西省2023年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青年科技新星的通知

    发布于:2023-10-08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教师:

接陕西省教育厅通知,现开展推荐陕西省2023年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青年科技新星人选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推荐名额:

2023年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青年科技新星实行限额申报,我校人文社科类分别限报1项各人文社科类学院每类限报1名。

二、申报条件:

(一)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1.在科技前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具有成长为国家级、乃至世界级杰出人才的潜力;

2.具有主持承担省级及以上重大科技项目的经验;

3.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主要从事科研一线研究开发工作;

4.拥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二)青年科技新星

1.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学术思想活跃,具备良好的科研作风和科研道德;

2.一般应获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从事基础研究领域的,重点支持具有较高的科研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发展潜力较大,并被所在单位列为科研工作重点培养对象的青年科研人员;

4.从事应用基础和技术开发的,重点支持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对产业发展有实际贡献、产生较高经济效益的青年人才。

三、推荐要求

(一)已获得国家级人才项目计划(国家优秀青年基金、青年长江学者、青年拔尖人才等)和已入选省级人才项目计划(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等)的,不在推荐范围。

(二)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申报(如高校通过省教育厅申报,不通过地市申报),同一申报对象只能申报一个类别,不得重复申报。

(三)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总窗口创办企业的申报人选,以及借助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政策实施转化的申报人选,可适当放宽条件,优先推荐。

四、工作要求:

1.各申报人须如实填写资料,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取消推荐资格。

2.各有关单位要广泛宣传动员,严格对照申报条件要求,公开公正择优推荐,严格把握标准,把推荐人选的家国情怀、理想信念、科学精神、为人民服务等摆在突出位置,将推荐人选的科研诚信、品德、创新价值、能力、贡献和发展潜力等作为主要条件,坚持宁缺毋滥,切实把好质量关。聚焦重点领域,围绕解决我省重点产业链“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问题,结合秦创原新驱动平台急需紧缺人才需求重点推荐。坚持向科研一线人才倾斜。坚持人才、项目和基地(平台)一体化部署,优先从揭榜挂帅等重大科研项目和科技创新基地(平台)中推荐。

五、申报方式:

(一)请各有关单位于2023年10月10日下午18:00前将电子版《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汇总表》《青年科技新星推荐汇总表》及《申报书》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社科处,逾期不予受理。

(二)学校将择优向陕西省教育厅推荐。学校确定推荐名单后,另行通知申报人线上填报。

(三)线上填报。申报人登录“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ywgl.sstrc.com)填写申报信息,从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中导出的正式申报书一式三份报送至社科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王怡然

联系电话:029-82663931

电子信箱:arielwang2023@163.com



社会科学处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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