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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重要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中期检查和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2023-07-28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教师:

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中期检查和清理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通知转发如下:

一、2023年度需参加中检的项目(附件1),所有项目请于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中检工作。项目负责人登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简称“项目管理平台”)按要求填报中检材料(无需提交纸质件)。有关项目完成中期检查工作(学校审核通过)后可随时提交结项申请(已提交结项申请的可不参加中检)。

二、纳入清理期的2018年一般项目(附件2),请于2023年9月30日前提交结项申请,提交有关结项材料纸质件2份至社科处。无法按期完成结项工作的项目可申请延期,2018年项目最长可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请及时登录 “项目管理平台”在“项目变更”中申请延期。

已同意延期的项目按照批复的延期完成时间完成项目。

三、已逾期的2017年一般项目(附件2),务必于2023年11月30日完成结项申请工作,提交有关结项材料纸质件2份至社科处。未按时提交结项的项目,“项目管理平台”自动关闭结项申请权限,不再受理2017年一般项目结项并将予以通报。

四.申请免予鉴定的一般项目报送下列结项材料:终结报告书原件,财务明细账原件,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或打印稿,结项成果(可用复印件、著作寄原件)。

申请鉴定结项的一般项目报送下列结项材料:终结报告书原件,财务明细账原件,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或打印稿,结项成果(可用复印件、著作寄原件),专家鉴定意见表(汇总用、个人用)原件。

结项流程请参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结项流程skc.xjtu.edu.cn/nry.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29&wbnewsid=2141

4、已提交结项材料的请耐心等待审核结果,结项审核周期1-3个月。

联系人:李宁,82663983,ninglee@xjtu.edu.cn

附件:1.2023年度需中检项目一览表(2019年一般项目)

     2.2023年度项目清理一览表(含2017年逾期项目)

社会科学处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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