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教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科技强国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市妇联、市教育局、市科协等十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巾帼行动”实施方案》(市妇发〔2022〕3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激发我市广大女科技工作者的创新活力,提升女性在科技创新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地位,经西安市科协、西安市妇联研究,拟支持成立西安市女科技工作者协会(以下简称市女科协)。现将有关事项转发如下:
一、协会宗旨
西安市女科技工作者协会为全市女科技工作者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女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协会的宗旨为:团结和动员广大女科技工作者,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以及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女科技工作者队伍的成长与发展,推动女科技工作者全面参与社会发展;加强与国内外科技妇女团体的交流与合作,提高综合素质,提升我国女科技工作者在科技创新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地位,为建设创新型城市贡献力量。
西安市女科技工作者协会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思想引领作用,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市女科协贯彻国家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工作方针,弘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风尚,倡导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精神,坚持独立自主、民主办会的原则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
西安市女科技工作者协会将致力于打造女科技工作者交流、联谊、服务平台,支持女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宣传优秀女科技工作者事迹,促进女性科技工作者成长与发展,引领科技女性发展、弘扬科学家精神、带动更多女科技工作者加强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积极帮助女科技工作者排忧解难。
二、协会可享有的政策和服务
一是市妇联、市科协可协调有关单位,将市女科协办公场所设在秦创原·巾帼湾,并为其提供两年免费日常办公用房和开展业务活动的必要场所,在成立注册登记过程及后期协会日常运营中给予指导和帮助。
二是市妇联、市科协将联合西咸新区,结合支持秦创原女科技人才发展为市女科协会员提供课题研究、科研项目、人才就业、创办企业等多方面优惠政策措施。(详见附件1)
三是在申报中省科协系统、中省妇联系统表彰、奖励、给予优先推荐。
四是市女科协会员在申报市科协、市妇联有关项目时给予优先推荐。
三、推荐对象
高等院校涉及自然科学、工程和技术、医学、农业科学、社会科学及人文学科等领域,实际从事研究、开发、传播、维护和管理等人员。具体如下:
1.理事会负责人(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候选人;
2.理事会理事候选人;
3.协会会员。
四、推荐条件
基本条件:
一是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是自愿加入协会,遵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权利和义务;
三是热心协会工作,身体健康,从事科学技术领域工作的女性科技工作者。
(一)理事会负责人
推荐的理事会负责人(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年龄一般不得超过七十周岁并满足下列任一条即可:
1.有国家级人才称号;
2.从事科技工作的省市政协委员或人大代表;
3.参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专家或承担过陕西省科技重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负责人;
4.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或陕西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前三);
5.各高校、科研院所从事科技管理的正高级以上科研人才或正处级以上管理人才。
(二)理事
1.在科研工作、科研管理、科技服务等领域中做出突出贡献或具有发展潜质的女性;
2.有副高以上职称(优秀科技工作者可放宽至中级职称);
3.硕士及以上学历;
4.科技创新类女企业家;
5.获市级及以上表彰的女性科技工作者,如市级及以上女技术能手、女工匠、女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
6.对创新驱动、科技提升等做出突出贡献的女性工作者。
(三)会员
西安地区涉及自然科学、工程和技术、医学、农业科学、社会科学及人文学科等领域,从事研究、开发、传播、维护和管理的女性科技工作者。
五、推荐程序和有关要求
每个单位不限推荐人数。符合会员条件的女性科技工作者,填写《西安市女科技工作者协会个人会员登记表》(附件2)《西安市女科技工作者协会个人会员汇总表》(附件3),并根据人员对象拟推荐职务在“推荐职务(可多选)”栏对应方框中打勾。请于2023年7月10日10:00前将会员登记表、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一式两份)报送至社科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女性在科技领域中有着巨大的潜力和发展空间,是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为鼓励支持广大女性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创新实践,着力促进科技经济融合发展,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本单位女性科技工作者的推荐工作。
联 系 人:张晶
联系电话:82663931
电子信箱:359248776@qq.com
社会科学处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