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教师:
陕西省第十六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于6月30日正式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陕西省第十六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成果形式分为著作类、论文类、智库报告类。
二、参评范围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我省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或者成果署名单位在我省区域内的个人或者集体完成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我省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或者成果署名单位在我省区域内的个人或者集体完成的,但未申报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省外的个人或者集体,接受省委省政府委托,研究陕西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其研究(调研)报告可以申报。
三、成果形式
1.我省作者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且第一次印刷的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志书、古籍整理出版物、科普读物等);
2.我省作者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论文(网上发表除外)。
3.智库报告(含公开出版的智库类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以及未公开发表,但对决策资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价值或参考借鉴作用的调研报告、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
4.我省作者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且主要观点为中文首发的外文成果。
四、参评要求
1.一项成果只能在一个受理单位申报,不得多渠道申报。
2.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限报1项,可增报1项与他人的合作成果。仅有合作成果的,限报2项。
3.合作成果,必须由前三名作者署名申报,非第一作者申报成果奖,需得到一作的授权书。
4.著作类参评成果要按照著作原件版权页填报成果名称、作者姓名、出版日期、出版社全称等,成果完成时间以版权页时间为准,著作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多卷本专著,以最后一卷的出版时间为准统一申报。丛书不可整体申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可单独申报。已故作者成果可由其著作权继承人申报。
5.论文类参评成果要按照期刊原件填报成果名称、作者姓名、期刊名称、出版刊期等。论文集不可申报,其中独立完整的论文可单独申报。
6.智库报告均须提供转化应用证明,其中,智库类著作、智库类论文要按照著作、论文的核对要求认真核对相关信息;调研报告、研究报告、决策咨询建议等类型,须同时提交结项证书或完成时限证明。
7.外文成果须附主要观点是中文首发的证明材料。译著(文)须附原著(文)。已出版的外文专著须附中文摘要,已发表的外文论文须附全文中文翻译。在国外电子期刊上发表的论文,须提交加盖受理单位公章的DOI号查询证明和教育部查新工作站证明。以少数民族语言公开出版的著作须附中文摘要,论文须附中文翻译。
五、申报方式
成果作者在陕西省社科网(www.sxsskw.org.cn)“社科评奖申报与管理系统”上注册,成果作者网上申报参评成果信息,受理单位网上初审,省评奖办网上审核通过后,成果作者下载打印申报表,连同成果原件、成果匿名件及相关佐证材料报送受理单位。
(所有成果作者都需完成系统注册,特殊作者如外籍等无法完成注册的作者,提交相关信息资料至社科处,由社科处协助录入完成注册。已注册过该系统的作者,继续使用原账号密码登录即可。)
六、时间安排
1.申报意向反馈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7月7日(星期五),请各学院汇总反馈申报成果意向征集表(见附件)。
2.网上注册及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7月21日(星期五)。
3.受理网上审核通过的纸质材料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7月28日(星期五)。
七、纸质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1.系统导出的《申报表》3份(其中一份按匿名的方式打印)。
2.著作类及智库报告类原件3套(其中一套需作匿名处理);论文类需按封面、目录页、版权页、论文全文复印一式3份(其中一套需作匿名处理),并提供1本期刊原件;
3.相关证明材料3套(其中一套需作匿名处理)。
论文类及智库报告类按《申报表》、论文或智库报告复印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著作类《申报表》与相关证明材料一同装订,一式3份。如材料太厚可分册装订。
匿名处理要求:不得出现个人及单位等可识别身份信息,务必彻底匿名。论文等材料需匿名处理后复印,再将复印件复印,彻底消除个人信息。
八、其他事项
1.各申报人确保参评成果申报材料符合参评条件,材料真实完整,匿名件匿名彻底,无知识产权争议和意识形态问题等。
2. 系统上传的附件材料尽量为彩色扫描件。
3. 装订要求: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规范,裁剪整齐(A4纸)、白色磨砂封面胶装,附件材料需制作目录,并制作彩色插页。为保证申报书打印和装订质量,社科处商定“研究生论文印制中心”(科学馆一楼118室)统一为校内申请人提供正式申报材料的打印、装订服务。
4. 为保证申报材料质量,杜绝浪费,可先整理一套完整材料审核,审核通过后再装订。所有评奖申报材料概不退还。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社科处。
联系人:李宁,电话:82663983,E-mail:ninglee@xjt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