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教师: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相关要求,现就做好陕西省教育厅2023年度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转发如下:
一、资助重点及类型
(一)资助重点
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坚持面向世界科学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以培养青年教师,稳定高校科技人才队伍,加快高校科研平台建设,提升陕西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目标。采取自由探索+有组织科研的方式,重点支持:
1.瞄准科学前沿问题,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具有原始创新性的基础研究项目;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我省经济建设发展,着力解决区域、行业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和难题的应用型研究项目。
2.围绕当代中国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发展规律,推进理论创新,支撑科学决策,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3.与科研院所、企业合作,着力解决企业技术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生产工艺改进,能够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研究项目。
(二)项目类别
2023年度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共分为三类:
1.重点项目:主要资助以相关科研平台为依托,与平台研究方向一致的研究项目。分哲社重点研究基地项目、重点实验室项目、智库内涵建设项目、协同创新中心项目。
2.服务地方专项项目:主要资助已完成实验室试验研究,经培育后可在陕西转化实施的项目,及服务教育改革发展和管理的研究项目。包括产业化培育项目、政企联合资助项目(分企业专项和秦创原总窗口专项)、教育管理专项三类。其中,产业化培育项目不设申报指南,自由申报;政企联合资助项目和教育管理专项面向所有陕西高校,由申报人根据发布的申报指南申报(具体见附件1-3)。
3.青年创新团队项目:主要资助已获批陕西高校青年创新团队开展的研究项目。
二、申报数量和方式
(一)重点项目:由所在科研平台根据发展规划组织申报,原则上每个科研平台最多可申报5项,同时列出推荐顺序。2010年以前挂牌的重点实验室不再予支持。
(二)服务地方专项项目:由个人申请,学校择优推荐。
(三)青年创新团队项目:原则上每个团队可申报1-2个项目,由所在团队组织申报,同时列出推荐顺序。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项目须符合有关保密规定和学术道德规范要求。
(二)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以支持培养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为主,项目申报人截止2023年5月31日年龄需符合以下要求:
重点研究项目、服务地方专项项目和青年创新团队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45岁。
(三)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受过学校科研基金的资助,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研究思路清楚,人员组成合理,研究方法科学,未来产出可期。
(四)承担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项目组前三人和曾经撤项(或终止)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2023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五)项目负责人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项目组成员参与项目数最多不超过3项。
(六)禁止同一项目申报多个不同类别项目,或多头申报其他部门设立的项目。
(七)各单位要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做好本单位申请项目的初审、查新和筛选工作。要坚持原始创新性、先进性和科学性,避免重复研究和低水平研究,避免出现意识形态问题。严格控制数量,提高质量,择优推荐。推荐项目将在校内公示5天,无异议后推荐至陕西省教育厅。
(八)违反相关要求,申报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立项资格。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2023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使用“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http://kygl.sneducloud.com/),所有申报项目均实行网上在线申报,如需系统申报账号,请与社科处联系,登录后请及时完善个人信息。
(二)网络申报时间。项目申报时间即日起截至2023年6月30日。
(三)纸质申报材料。1.项目申报材料一式1份,须由系统生成。2.《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按项目类别分类提交)盖章后一式1份。
(四)各有关单位请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并于2023年7月3日统一提交申报材料至社科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晶
电 话:82663931
邮 箱:359248776@qq.com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9-87669498
社会科学处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