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教师: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文化强国、科技强国建设,充分发挥科技在文化和旅游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促进文化和旅游行业科技创新,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决定开展2023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转发如下。
一、申报范围
项目应以文化和旅游发展中重要现实需求为导向,着力推进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技术集成应用创新,鼓励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业态、新模式的创新发展。
重点支持以下领域:文化资源数字化、线上线下融合演出演播、舞台安全检验监测、智慧图书馆、公共文化云服务、沉浸式文化和旅游体验、智慧旅游、旅游服务质量智能评价、高技术游戏游艺设备、文化和旅游市场网络监测和主动执法等。
本年度项目类型分为两类:
(一)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应与文化和旅游发展重要领域、重要举措契合度高,科技含量高、创新性强,应用前景广阔、示范引领效果好,体量规模大。项目申报人自筹经费不低于20万元。
(二)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应科技含量较高,聚焦文化和旅游领域应用场景、示范效果较好,体量规模适中。项目申报人自筹经费不低于5万元。
二、申报资格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968年4月30日后出生,须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不含合作单位)在职人员。
(二)项目应已完成可行性研究,具有前期工作基础。项目实施期应为1—3年。不支持已完成项目。项目原则上须有配套经费,申报单位负责落实。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应聚焦行业问题,整合相关领域优势创新团队,明确项目目标、主要内容、组织实施思路及工作进度安排,科学设置考核指标。
(二)省文化和旅游厅按照申报要求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择优向文化和旅游部推荐。
四、申报说明
(一)鼓励联合申报,鼓励“产学研用”各类创新主体协同创新。联合申报须有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人和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报人应认真阅读《2023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实施方案》,将《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于6月28日(星期三)下午下班前至社科处办审核,电子版材料(Word及含公章的扫描版本)发送至ninglee@xjt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文化和旅游厅科技教育处联系人:张铁柱 联系电话: 029-85261461
联系人:李宁,82663983
附件:1.2023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实施方案
2.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书
社会科学处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