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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重要通知

关于受理2023年度第二批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的通知

    发布于:2023-06-12    浏览次数:[]

各相关学院、教师:

为贯彻落实《中共西安交通大学委员会关于繁荣发展人文社会科学的实施意见》,鼓励我校教师在具有重要学术影响力的出版机构出版著作,推出优秀成果和优秀人才,学校设立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2023年度第二批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即日起开始集中受理,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著作须以西安交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申请人为第一署名人。

2、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无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须由两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3、申请成果须完成全部书稿,并提供正式出版合同。

4、已出版的图书、论文集、教材、工具书、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以及网络出版物等不予资助。成果受到国家、省部以及校内其他出版经费资助的不得申请。

二、资助额度

出版基金最高资助5万元。

三、其他规定

1、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的申报与受理遵照《西安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办法》(西交科〔2013〕33号)和《西安交通大学人文社科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科研项目实施细则》(西交社科〔2018〕10号)。受到资助出版的著作须在显著位置中英文标注:“西安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和“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Supported by“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

2、经资助的著作超过6个月未能出版的,学校撤销出版资助,申请人须全额退还已拨付经费。

3、著作出版后,作者应将成书(一本)交社会科学处备案。

4、为鼓励学校教师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后期资助项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后期资助项目以及其他各类成果出版项目,申报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的书稿原则上须有以上项目的申报记录。

四、申报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23年6月21日前将纸质版《西安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请书》(见附件1)一式3份、书稿3份(不提供电子版)及《西安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请汇总表(2023年)》(见附件2)一式1份提交至社科处,电子版统一发送至联系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张晶、李红

联系电话:82663931、82663981

电子邮箱:359248776@qq.com

地点:主楼E座20楼西2007室


社会科学处

2023年6月12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期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教育部社科司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课题(A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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