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教师:
接省社科联通知,为有效发挥省社科联桥梁纽带作用,根据《陕西省数字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及《陕西省“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省社科联拟启动建设陕西省社科数据资源库及其应用检索系统。建设包括社科机构库、社科人才库、社科项目库、社科成果库等数据资源库及其应用检索系统,了解我省各类社科研究、教学机构的性质、研究方向、研究特色,摸清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状况,为党委政府及相关方面推荐人才、开展委托项目研究做好服务,掌握我省社科单位当年及历年项目获得情况,为今后设置研究项目提供借鉴,为科研人员申报项目提供帮助,掌握我省社科研究成果,以更好宣传社科研究成果,促进社科研究成果转化应用。按照工作安排,面向各相关学院及教师征集信息,现将具体通知转发如下:
一、报送内容
根据建设社科数据资源库要求,报送内容分为社科研究机构和社科人才及其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和获奖情况等。
(一)社科研究机构
我校各人文社科学院、中心(所)、处(室)、研究基地等具有固定专职人员、固定经费、固定办公场所的实体工作机构。
(二)社科人才
1.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现从事哲学社会科学(含交叉学科)教学科研的在职人员;
2.具有二级教授职称的退休人员;
3.在社科管理岗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
(三)科研项目
1.承担和完成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及中央其他部委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2.承担和完成的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
3.承担和完成的陕西省软科学项目。
(四)研究成果
1.发表的哲学社会科学类论文;
2.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类专著;
3.完成的哲学社会科学类调研报告;
4.获得省部级奖的成果。
二、报送要求
(一)《社科数据资源库机构信息登记表》由各人文社科学院、中心(所)、处(室)、研究基地填写,社科处负责报送。
(二)《社科数据资源库个人信息登记表》由个人填报,各所在单位负责本单位的信息审核,社科处负责信息的报送。原则上一个人只能归属一个机构。
(三)填报的信息将作为陕西省社科数据资源库中机构库、人才库、项目库、成果库的基础信息。
(四)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填报工作,安排专人认真收集整理汇总信息,按照规范格式填报相关内容,做到详实准确,符合条件的全部填写。
(五)涉及保密内容的科研项目和成果不在填报范围内。
三、报送方式
(一)各单位请于2023年6月21日前将汇总盖章后的《社科数据资源库机构信息登记表》《社科数据资源库个人信息登记表》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报送至社科处。
(二)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报送的资料。
联 系 人:张晶
联系电话:82663931
电子信箱:359248776@qq.com
社会科学处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