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Version  |  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 
通知公告
重要通知

关于受理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的通知

    发布于:2020-06-01    浏览次数:[]

各相关学院、教师:

为贯彻落实“西安交通大学第二届人文社会科学发展会议”精神和《中共西安交通大学委员会关于繁荣发展人文社会科学的实施意见》,鼓励我校教师在具有重要学术影响力的出版机构出版著作,推出优秀成果和优秀人才,学校设立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出版基金即日起开始集中受理,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请人须为著作权人,申请出版基金资助的著作须以西安交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以我校教师为第一署名人。

2、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无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须由两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出版基金须经院学术委员会推荐。

3、申请出版基金资助的著作须完成全部书稿,并提供正式出版合同。

4、已出版的图书、论文集、教材、工具书、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以及网络出版物等不予资助。成果受到国家、省部以及校内其他出版经费资助的,不得申请本出版基金。

二、资助额度

出版基金全额资助合同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著作。出版合同超过5万元的,每套著作定额资助5万元。

三、申报材料

申请人须提交《西安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请表》(从本通知附件下载)一式3份(含电子版),书稿3份(不提供电子版)。

四、截止时间

本次集中受理截止于2020年6月17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规定

1、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的申报与受理遵照《西安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办法》(西交科﹝2013﹞33号)和《西安交通大学人文社科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科研项目实施细则》(西交社科〔2018〕10号)。受到资助出版的著作须在显著位置标注受“西安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

2、经资助的著作超过6个月未能出版的,学校撤销出版资助,申请人须全额退还已拨付经费。

3、著作出版后的一个月内,作者应将样书一本交社会科学处备案。

4、为鼓励学校教师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后期资助项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后期资助项目以及其他各类后期资助项目和出版项目,申报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的书稿原则上须有申报以上项目的记录。

联系人:李红,电话:82663981,Email:leehon@mail.xjtu.edu.cn。

社科处

2020年6月1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0年度文化和旅游部优秀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0年度陕西高校青年创新团队(哲学社科)拟推荐候选团队的公示

版权所有:西安交通大学社会科学处 设计与制作:西安交通大学网络信息中心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咸宁西路28号 邮编:71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