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Version  |  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 
通知公告
重要通知

关于开展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2022-11-07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教师:

根据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通知,现启动2022年陕西省社科基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重大项目申报工作。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主题,深入研究党的二十大提出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战略、重大举措,深入研究我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各项重大部署与举措,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重大成果,为我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实学理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重点研究选题

重点研究选题为研究方向和范围,申报人应据此设计具体研究题目。

1.党的二十大的重大意义研究

2.“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研究

3.“三个务必”的深刻内涵和重大意义研究

4.新时代十年的伟大成就和伟大变革研究

5.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研究

6.坚持“两个结合”,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研究

7.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研究

8.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和本质要求研究

9.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陕西高质量发展研究

10.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研究

11.陕西文化强省战略研究

12.扎实推进陕西实现共同富裕研究

13.深入实施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研究

14.建设强大凝聚力引领力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研究

15.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清廉陕西建设研究

16.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研究

17.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研究

18.党的二十大精神“三进”工作研究

19.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陕西落地落实机制研究

20.大力弘扬延安精神助推陕西高质量发展研究

三、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厅级(含)以上行政职务,且至少主持并完成国家社科基金或省社科基金相关研究项目1

3.凡在研的国家和省社科基金项目、被撤项或终止的省社科基金项目三年内、被撤项或终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五年内,其负责人不能申报

4.必须有与申报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四、申报和结项要求

1.题目设计不能宽泛,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体现有限研究目标,突出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鼓励开展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的研究;鼓励学者之间、理论工作者与实际工作者之间开展联合攻关。

2.项目申报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不超过5人,参与人每人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

3.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须与预期成果一致

4.课题结项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重大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或专著,研究报告完成时间为1年,专著为2年;项目结项须按要求提交不少于3万字的研究报告或8万字以上的专著以及3000字左右的成果简介,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在中文核心期刊上以项目负责人名义发表文章1篇,文章内容要与研究主题密切相关;研究报告具有一定的实际应用价值并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课题相关成果被《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要报》采用。所有成果须标示“2022年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重大项目”字样。

五、其他事项

1.申报人须按规定格式认真填写《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重大项目申请书》及《课题论证活页》,并经所在单位审批后方可上报。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填写申报单位统一使用本单位规范名称,不得使用二级单位名称。填表中各字符间不得使用空格。

2.申报时需提交:

(1)《申报书》纸质文本3份;

(2)《课题论证活页》纸质文本9份;

(3)汇总表1份。

《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汇总表A4打印。以上资料均需同时提供电子版。

3.省社科工作办将对申请书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书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通过陕西宣传网公示。公示期满,对无异议者正式立项。

4.每个研究课题给予5万元的经费资助

5.纸质版材料受理时间截止至2022年12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肖瑶

联系电话:82663983

邮 箱:xiaoyao2018@xjt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22年11月7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战略和规划司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课题征集公告的通知

版权所有:西安交通大学社会科学处 设计与制作:西安交通大学网络信息中心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咸宁西路28号 邮编:71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