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教师:
根据《陕西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研究成果评选及资助办法(试行)》(陕宣发〔2018〕32号)文件规定,现就开展2020年度陕西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研究成果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0年度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取得的优秀成果(论文、调研报告等)。
二、成果设置
本次评选设一等优秀研究成果、二等优秀研究成果、三等优秀研究成果和组织工作先进单位。
三、评选条件
1.参评成果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突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思想政治工作领域的理论和实际问题。
2.参评成果可为学术研究类成果,如论文;可为用于内部呈报的咨政研究类成果,如调研报告等。书籍不列入参评范围。
3.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既要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又要对实践有较强的指导和促进作用。
4.主题明确,论证充分,内容翔实,文字流畅,力戒空话套话并具有原创性。
5.不涉及思想政治工作领域的内容及不宜公开的研究成果不在评选范围内。
四、参评事项
1.申报集中受理时间为:2021年2月27日-2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程序及要求:申报人按要求准备《陕西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研究成果申报表》及相关材料,由所在单位审核后统一填写《汇总表》,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社科处,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
3.成果要求:每篇成果作者数量不得多于3人,作者署名一经申报,不得更改。每篇成果篇幅5000—6000字。上报材料电子版格式应为Word文档,文件名称、内容格式要规范统一(格式见附件)。
联系人:肖瑶
电话:029-82663983
邮箱:xiaoyao2018@xjt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