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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项目申报

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际合作司2022年度研究课题征集公告

    发布于:2022-06-09    浏览次数:[]

发改各有关单位、教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切实加强多双边国际合作,并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的相关双多边国际合作机制提供支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际合作司拟对若干国际合作重大问题开展研究,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委托课题研究单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转发如下。

一、委托单位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际合作司

二、研究课题题目

(一)港澳在新发展格局中战略定位研究

咨询电话:010-68501357

(二)中美经贸关系及动向研究

咨询电话:010-68502893

(三)高质量推进我与中亚国家务实合作的路径研究

咨询电话:010-68501360

(四)加强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经贸领域合作的路径研究

咨询电话:010-68501360

(五)东北亚国家经济形势跟踪分析及热点研究

咨询电话:010-68502570

(六)西亚和非洲地区流行病对全球经济社会影响预测分析及我应对之策

咨询电话:010-68501361

(七)利用大数据技术监测世界经济形势

咨询电话:010-68501344

(八)中巴经济走廊对巴经济贡献研究

咨询电话:010-68502165

三、申报要求

(一)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为保证课题质量,课题负责人须根据自身优势,精心筹建课题组,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并切实负责课题研究全过程,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任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每位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应具备对国际合作司日常维护相关国际合作机制的需求提供必要支撑的能力。

(二)申报书请下载附件并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一式4份(另附电子版光盘),报送至社科处。

(三)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1日(星期二)。

(四)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际合作司将对研究课题申报书进行择优遴选,于2022年7月上旬前通知课题申报联系人,并与委托单位签订正式合同,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

(五)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中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做好保密工作,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我司所有。

四、课题执行时间要求

课题执行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12月底,另有约定的除外。课题承担单位应按照我司要求按时组织开展课题开题、中期评议和终期评审,并按合同约定期限提交课题最终研究成果。

附件:研究课题申报书

社会科学处

2022年6月9日


上一条:关于申报2022年度中国金融资产管理课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2022年度碳达峰碳中和课题项目委托研究征集公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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