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教师: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为县域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拟与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合作开展县域发展蒲城专题研究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1.县域基础设施发展研究;
2.县域新型工业化研究;
3.县域乡村振兴实践研究;
4.数字经济推动县域发展研究;
5.县域新型城镇化研究;
6.县域高质量发展研究
二、课题申报
本课题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课题须经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根据以上选题方向和研究重点,可自定题目申报。
(一)申报条件
1.课题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
2.课题依托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3.各依托单位须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相关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
(二)申报资料
申报课题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书》(一式两份)、《论证活页》(一式五份)及汇总表,电子版《项目申报书》(Word版)、《论证活页》(Word版)及汇总表(Excel版)一并报送。
三、课题立项
本课题由省社科联和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会同相关专家进行立项评审。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课题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立项课题。立项后,由省社科联下发立项通知并颁发《立项证书》。
四、课题结项
(一)本课题研究周期为:立项结果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课题结项需书面提交1万字左右的课题研究报告及3000字左右的研究成果摘要;电子版同时报送。
(二)省社科联、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课题结项成果评审,课题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五、成果使用
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课题组成员拥有课题成果的署名权。
六、有关要求
(一)申报课题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相关处室根据需要全程参与相关课题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
(三)课题负责人在课题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发表),出版(发表)时需注明系“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字样,未经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同意,课题组及成员不得对外发布研究成果。
(四)课题负责人在课题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课题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课题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课题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课题,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并从省社科联专家库中剔除。
(五)各有关单位请认真组织课题申报工作,于5月5日统一提交《项目申报书》2份、《论证活页》5份和《申报汇总表》1份,电子版《项目申报书》(Word版)、《论证活页》(Word版)及汇总表(Excel版)发送至联系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张晶
联系电话:82663931
联系邮箱:359248776@qq.com
社会科学处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