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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项目申报

关于申报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的通知

    发布于:2020-02-05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教师:

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已经开始接受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数量和资助额度

2020年度共发布31个重大项目招标选题,每个招标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项中标课题。资助额度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为每项60-80万元。

二、投标资格要求

投标课题组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项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首席专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投标课题组的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2.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的课题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申请2020年度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及202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投标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

3.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

4.文化和旅游部机关工作人员不能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

三、投标课题要求

1.投标课题组须按2020年度发布的招标选题(附后)投标,自选课题不予受理。

2.投标课题要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目标,课题设计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大型文献典籍整理、丛书编纂、数据库建设等规模较大的课题,可根据实际需要设定子课题数量。每个子课题只能确定一名负责人。

3.投标课题组要熟知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前沿和动态,除必要的学术史梳理外,应着重对同类课题研究状况和他人研究成果做出分析评价,阐明投标课题的价值和意义。

4.投标课题组要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投标材料要重点介绍首席专家近年来在相关研究领域的学术积累和学术贡献、同行评价和社会影响等方面情况。

5.投标课题组要树立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

6.项目完成时间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应在3-5年左右完成。

7.预期研究成果的规模和数量应科学合理,确保质量和学术水准,多出精品力作,避免重复出版;最终成果为大型文献典籍整理、多卷本专著、系列丛书等形式的,应注意编纂体例的科学性和统一性。最终成果为学术专题数据库的,要以公益使用、开放共享为目标,避免重复建设。

四、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1.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实行网上申报,不接受纸质投标材料。请首席专家登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系统路径为:文化和旅游部网站主页→在线办事→办事大厅→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按照有关说明注册账号并提交材料。

2.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受理各地投标课题,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不直接受理申报。

3.2020年度,除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单位及参与共建院校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实行3级申报制度。投标课题经责任单位、中级管理单位审核后,通过系统提交至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单位及参与共建院校实行2级申报制度,投标课题经本单位审核后,将直接提交至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

4.首席专家及责任单位(含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单位及参与共建院校)网上集中填报投标课题和审核提交时间为2020年2月1日—3月15日,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受理申报及审核。

联系人:谢志锋,电话:82663931,邮箱:zhifengxie@xjt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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