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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项目申报

关于申请2019年度西安交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 (人文社科类)专项科研项目的通知

    发布于:2018-12-07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了扶持和引导我校人文社会科学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开展科学研究,提高学术水平和科研竞争力,培育创新性和竞争性强,符合国家目标需求的后备科研项目,推出有影响力的智库和社会服务成果,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管理规定,现将申请2019年度西安交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类)专项科研项目的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类别及申请资格

1.自由探索和自主创新项目:主要支持开展自主选题的基础理论及应用研究。

申请资格: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教师、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2)承担过国家、教育部各类纵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

(3)校内各类科研基金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

(4)教授不得申请。

2.学科交叉项目:主要支持学科间的跨学科研究,为培育新兴交叉学科奠定基础。

申请资格: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教师,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2)在研的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与省部级在研科研项目研究方向或内容相似的不得申请;

(3)应有拟交叉学科人员作为合作者参与申请;

(4)校内各类科研基金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

(5)教授不得申请。

3.国际问题研究与国际合作项目:国际问题研究类项目主要支持开展战略性、前瞻性和针对性的外交战略、全球问题、国际区域和国别问题研究,培育符合国家战略需求的国际问题研究项目;国际合作类项目主要支持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和研究机构开展国际合作研究。

申请资格: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教师,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2)在研的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与省部级在研科研项目研究方向或内容相似的不得申请;

(3)校内各类科研基金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

(4)教授不得申请。

4.重大培育项目:以培育和孵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为导向,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需求,开展战略性、全局性和前瞻性研究。

申请要求:

(1)申请人申报过最近两年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或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

(2)已获得过基本科研业务费重大培育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

(3)已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或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

(4)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为项目结项的唯一条件。

5.重大成果专项:鼓励我校教师在具有重要学术影响力的出版机构出版著作,推出优秀成果和“交大思想”,以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形式组织受理、评审和资助。

申请要求:

(1)申请人须为著作权人,著作须以西安交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申请人为第一署名人;

(2)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无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须由两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3)申请成果须完成全部书稿,并提供正式出版合同;

(4)已出版的图书、论文集、教材、工具书、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以及网络出版物等不予资助。成果受到国家、省部以及校内其他出版经费资助的,不得申请本出版基金;

(5)为鼓励学校教师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后期资助项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后期资助项目以及其他各类成果出版项目,申报重大成果专项的书稿原则上须有以上项目的申报记录。

6.人才支持专项:为鼓励学校教师积极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培养一批“坚持正确导向,突出国家水准”的优秀人才,设立人才支持专项项目。

申请要求:

申请人须为前一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和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负责人。

7.重点科研平台青年学术团队支持专项:为支持文科省级以上重点研究基地的建设与发展,推出高质量研究成果,服务党和政府决策,设置重点科研平台青年学术团队支持专项。

申请要求:

(1)申请人为所在研究基地研究骨干,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2)每个研究基地每年只能推荐1个青年团队申报;

(3)研究基地未完成上年度学校核定的工作任务的不得申报。

二、研究期限、资助经费与拨付方式

1.重点科研平台青年学术团队支持专项:研究期限1年,资助金额10万元,每年一次性拨付。

2.人才支持专项:研究期限至依托项目结项为止,资助金额为前一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重点、专项项目和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总经费的30%或国家社科基金面上项目总经费的50%,分两个年度拨付。

3.重大成果专项:研究期限1年,全额资助出版金额在3万元以下的成果,超过3万元的,每套成果定额资助3万元,每年一次性拨付。

4.重大培育项目:研究期限至取得规定的国家级重大项目为止,资助金额10万元,首期拨付50%,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或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后拨付剩余经费。

5.其他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经费资助额度为5-8万元,首期拨付60%,结项后拨付40%。

以上所有项目经费须在拨付年度执行完毕。


三、评审和立项

1.资格审查:学院和学校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书进行资格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后组织专家评审。

2.评审:自由探索和自主创新项目、学科交叉项目、国际问题研究与国际合作项目,以及重点科研平台青年学术团队支持专项以会议答辩形式进行评审。重大成果专项由社科处组织通讯评审,其他项目组织会议评审。

3.立项:对经过专家评审的项目择优立项资助,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提交学校审定并批准实施。

四、注意事项

1.2019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类)所有项目类别作为负责人每人限报一项,并不得参加其他项目。项目参加人不得参加两个以上项目(不含两个)。

2.往年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项目结项未通过、或经费未执行完毕的不得申请。

3.已获得基本科研业务费经费资助,至今没有申报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者不得申请,已获得过以上所有项目类别2次者不得申请(重点科研平台青年学术团队支持专项、人才支持专项、重大培育项目和重大成果专项除外)。

4.违反上述规定申请者,将通报批评,并取消3年“西安交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科研项目”的申请资格。

五、申报材料

1.申请各类项目须按照申请类别填写相应的申请书,电子版申请书在附件下载。

2.请认真阅读并签署申请书中的承诺书,否则不予受理。

3.纸质申请书一式五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项目负责人签字,所在院学术委员会主任签章、学院盖章。

4.学院申请汇总表一份,学院盖章。

5.请各院于2018年12月24日(周一)下午17:00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社科处,电子版申请书及汇总表统一发至:leehon@xjtu.edu.cn。学校不受理个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红

Email:leehon@mail.xjtu.edu.cn

电话:82663981

地址:主楼E座20楼西2007室

社会科学处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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