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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项目申报

关于申报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的通知

    发布于:2017-07-25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教师:

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已经开始接受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工作安排

1.各单位应及时将项目申报通知转发单位所有教授;

2.各单位于2017年7月27日(星期四)之前将拟申报人、申报选题(包括选题号)报社会科学处;

3.学校于2017年7月31日(星期一)上午8:30在主楼16楼第六会议室召开选题论证会,对拟申请项目的选题、团队组织等进行专家论证;

4.学校于2017年9月5日进行项目申报论证。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项目申报最终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8日。

二、申报注意事项

(一)投标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科基金各项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投标团队的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的课题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申请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同年度不能投标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3.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批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

(二)投标课题要求

1.投标者须按《招标公告》发布的选题研究方向(附后)投标,自选课题不予受理。本次投标须按照新修订的《投标书》(2017年7月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填报以前版本无效;《投标书》文本要简洁、规范、清晰,不加附件。

2.投标课题要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目标,课题设计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大型文献典籍整理、丛书编纂、数据库建设等规模较大的课题,可根据实际需要设计子课题数量。每个子课题只能确定一名负责人。

3.投标者要熟知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前沿和动态,除必要的学术史梳理外,应着重对同类课题研究状况和他人研究成果做出分析评价,阐明投标选题的价值和意义。

4.投标者要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投标书》要重点介绍首席专家近年来在相关研究领域的学术积累和学术贡献、同行评价和社会影响等方面情况。

5.投标者要树立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投标者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投标跨学科选题要侧重文理交叉和协同创新,注重采取多学科研究方法和组建跨学科研究团队。

6.项目完成时间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应在5年左右完成,部分研究任务艰巨、规模较大、周期较长的课题可分期完成,完成时限不作统一规定。

7.预期研究成果的规模和数量应科学合理,确保质量和学术水准,多出精品力作,避免重复出版;最终成果为大型文献典籍整理、多卷本专著、系列丛书等形式的,应注意编纂体例的科学性和统一性;最终成果为学术专题数据库的,要以公益使用、开放共享为目标,避免重复建设。

(三)投标纪律要求

1.投标者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弘扬严谨、求实、创新、诚信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如获中标,一律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2.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获中标,子课题负责人一般不得变更。

3.投标者可提出2名以内建议回避评审专家,我办将根据评审工作的实际情况予以考虑。

(四)申报材料

1.申请人可通过本通知附件或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www.npopss-cn.gov.cn)下载《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书》及相关材料。

2.《投标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9份(至少1份原件)。项目申报还需提交《投标书》电子文本(WORD文件格式)和投标材料汇总清单电子表格(EXCEL文件格式)。

联系人:谢志锋,电话:82663931,邮箱:zhifengxie@xjt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17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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