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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重要通知

关于申报2022年西安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于:2022-06-28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教师:

为进一步深化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智力资源作用,助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依据《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现征集2022年软科学研究项目:

一、征集类型及研究方向

项目类型:重点支持综合运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工程技术多门类、多学科知识,为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提供支撑,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研究方向:

重点项目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科技创新重点方向,开展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论证性研究,支持方向为:

1.高效联动推进全域秦创原方法探索;

2.秦创原支撑引领全市高质量发展路径研究;

3.区域科创中心建设创新要素研究;

4.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能力提升;

5.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现状及创新机制;

6.提升企业技术需求承载挖掘机制研究;

7.科技创新政策落地评估和体系建设;

8.人工智能社会实验和伦理研究;

9.提升科研诚信工作成效方法路径研究;

10.科技创新推广能力问题研究。

一般项目支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围绕民生、经济、科技等社会发展问题,开展对策研究,包含但不限于:秦创原“一总两带”区域内科技成果转化内生动力与机制研究、以创新驱动支撑打造国家创新名城路径研究、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双创载体提质增效、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方法研究、科学普及能力提升、自创区和自贸区“双自联动”、东数西算和数字经济、城市应急管理、车联网产业发展、产业创新联合体建设、城市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城市交通节能降耗等研究方向。

二、项目征集要求

申报主体:重点项目为西安市科技创新智库依托单位。一般项目为高校、院所和研究机构。

申报条件:一般项目由各单位统一组织,我校限报6项,鼓励优秀博士毕业生申报,可在限项基础上增报1-2项;其中申报数量为3-5项时,至少1位项目负责人应为40岁以下,申报数量为6项及以上时,至少2位项目负责人为40岁以下。详见《西安市科技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市科发〔2021〕117号)第七条。

(一)申报单位应为在西安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相应研究能力的高校、院所等研究机构,在项目申报时组建相应的项目研究课题组。

(二)项目负责人须为申报单位正式员工。

(三)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四)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当具有1年以上与申报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具有独立开展及组织研究工作的能力,在项目研究的全过程担任实质性的研究与组织协调工作。

(五)研究成果应具有相应实际应用价值,成为相关单位决策的有益参考。

(六)已有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原则上不得再申报软科学项目。

(七)每所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申报的一般项目,40岁(含)以下项目负责人比例不低于30%。(申报数量为3-5人时至少有1人,6人以上时至少有2人)

(八)支持课题组进行开放式创新,鼓励课题组成员跨单位、跨区域、跨学科开展合作研究。

重点项目依据《西安市科技创新智库建设管理办法》(市科发〔2022〕14号)执行。

执行期限:8个月

三、申报方式及流程

按照线上申报、审核推荐、纸质材料报送的程序实施。

(一)项目线上申报。登陆“西安市科技政策服务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s://data.xast.cn),进行注册并在学校管理员审核通过后登录填报。

(二)线下提交申报材料。完成线上申报后,在线打印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将申报书与附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按时限要求报送至社科处。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科技计划项目统一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要素要完整。

(三)申报材料装订及其他要求。最终经学校推荐的课题提交申报材料简装成册(一式五份,带水印),包括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科技计划项目统一要求的证明材料。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13日,待社科处审核通过后提交纸质版,截止时间7月15日。

联 系 人:张晶

联系电话:029-82663931

电子信箱:359248776@qq.com


社会科学处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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