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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重要通知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021年度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2021-04-29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教师:

根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简称《重大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现将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简称重大攻关项目)2021年度中期检查工作(简称中检)有关事项通知转发如下:

一、中检范围

2019年批准立项的重大攻关项目。

二、中检办法和主要内容

1.本次中检采取网上通讯评审方式,由高校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组织评审工作。

2.按照《重大攻关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中检以《投标评审书》为依据,主要内容包括:

(1)首席专家及课题组成员是否按计划开展研究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项目研究计划要求,下一阶段研究计划是否切实可行。

(2)是否形成高质量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并取得明显的学术影响和社会效益。相关研究成果发表出版时,是否标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资助”字样。

(3)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等。

三、中检材料填报办法

1.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https://sinoss.moe.edu.cn/,简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为本次中检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填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2021年5月10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中检材料填报,按要求填写《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简称《中检报告书》,见附件),在“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填报中检项目基本信息,以附件形式上传《中检报告书》、开题修改后的《投标评审书》、相关研究成果及其他附件材料。

3.项目负责人须在2021年6月1日前登录系统按要求中检项目材料,并于2021年6月2日将《中检报告书》、相关研究成果及附件材料纸质件2套送至社科处。

四、有关要求及其他事项

1.首席专家及课题组成员以中检为契机切实推进项目研究工作。

2.中检结果将作为重大攻关项目后续研究支持的主要依据。

(1)本次中检不合格将暂停拨款,需根据专家意见进行整改并参加下一次中检。

(2)无故不参加中期检查者,视为终止立项协议,将撤销立项并追回所拨经费。

附件:1.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社会科学处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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