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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重要通知

关于转发申报2019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于:2018-10-25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教师: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就做好陕西省教育厅2019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资助重点

(一)资助重点。

科研计划项目以培养青年教师,稳定高校青年创新人才队伍,加快高校科研平台建设,提升陕西高校科技创新能力,促进高校内涵发展,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目标,重点支持:

1.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创新型研究项目;对我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有应用价值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项目;能够充分发挥我省资源和自然条件特色,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研究项目。

2.围绕当代中国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发展规律,推进理论创新,支撑科学决策,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3.优先资助校企合作,解决企业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包括产品定型和现有产品更新换代、新产品开发、产品批量生产过程的工艺改进优化活动)的项目;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已签订实质性合作协议的项目。

(二)项目类别。

1.服务地方专项计划项目:资助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服务地方专项,经培育后可在陕西省转化实施的项目。

2.重点科研计划项目: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主要资助以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为依托开展的研究项目,重点支持结合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着力解决区域性、行业性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和难题的研究项目。

二、申报数量及程序

2019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使用“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kygl.sneducloud.com/),若无账号请注册新用户。所有申报项目均实行网上在线申报。

(一)服务地方专项计划项目:通过网上申报后由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现场考察、确定立项计划。

(二)重点科研计划项目:原则上每个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可申报3—5项,由学校择优推荐,列出推荐顺序。重点科研项目由省教育厅在学校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审定,确定立项计划。

三、资助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项目须符合《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二)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以支持培养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为主,项目申报人截止2018年10月15日年龄需符合以下要求:

 哲学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40岁;服务地方专项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45岁。

(三)各校要做好申请项目的查新和筛选工作。坚持原始创新性、先进性和科学性,避免重复研究和低水平研究,严格控制数量,提高质量,择优推荐。

(四)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受过学校科研基金的资助,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

(五)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项目组前三人和曾经撤项(或终止)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2019年度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

(六)项目负责人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计划项目,项目成员参与项目数最多不超过3项。

(七)禁止同一项目内容多头申报或申报多个不同类别计划。申报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立项资格。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网络申报时间。服务地方专项计划项目和重点科研计划项目填报时间即日起截至2018111918:00;专项科研计划项目截至112618:00届时网络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二)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汇总表。所有项目纸质申请书必须由系统生成,专项项目申报材料一式2份,服务地方专项计划项目和重点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一式7份。请将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邮箱xiaoyao2018@xjtu.edu.cn

(三)重点科研计划项目和服务地方专项计划项目申报材料请于2018年11月19日送至社科处审核(请勿装订,审核后在装订盖章);专项科研计划项目申报材料请于2018年11月26日送至社科处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项目申报未尽事宜请联系社科处。

联系人:肖瑶

电话:82663983


                                                                                                               社科处

2018年10月25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陕西高校新型智库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开展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类)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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