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基地(智库):
近年来,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若干指示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精神,学校争取和建设了一批基地(智库)。通过建设,基地(智库)在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咨政建言、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
为进一步推动基地(智库)建设再上台阶,加强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基地(智库)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基地(智库)建设对于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的重要作用,切实负担起建设管理责任,严格执行研究和经费执行计划,明确建设目标,加强内涵发展,聚焦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深入研究,产出高质量研究成果,提升基地(智库)综合实力和影响力。
二、各依托单位要高度重视基地(智库)建设工作,在资源分配、条件保障、评价考核等方面重点支持基地(智库)建设。
三、各基地(智库)每年度须通过社会科学处《决策建言》向相关部门提交两篇以上决策咨询报告。
四、各基地(智库)召开重要会议、举行重要交流、发布重要成果等重要事项应及时向社会科学处通报。
五、各基地(智库)每年度须提交年度工作报告,报告包括上一年度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其中,2016年度工作报告请于2017年3月16日之前提交社会科学处。
六、社会科学处将年度工作报告情况和决策咨询报告提交情况作为各智库(基地)建设拨款的依据。
联系人:谢志锋,邮箱:zhifengxie@mail.xjt.edu.cn,电话:82663931。
特此通知。
社会科学处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