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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重要通知

关于申请2017年度西安交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类)专项科研项目的通知

李华    发布于:2016-12-02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了扶持和引导我校人文社会科学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开展科学研究,提高学术水平和科研竞争力,培育创新性、竞争性强、并符合国家目标需求的后备科研项目,推出有影响力的智库和社会服务成果,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管理规定,现将申请2017年度西安交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类)专项科研项目的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类别及申请资格

1.自由探索和自主创新项目:主要支持开展自主选题的基础理论及应用研究。

申请资格: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教师、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2)承担过国家、教育部各类纵向项目第一负责人不得申请;

(3)校内各类科研基金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

(4)教授不得申请。

2.学科交叉项目:主要支持学科间的跨学科研究,为培育新兴交叉学科奠定基础。

申请资格: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教师,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2)与国家及教育部在研项目研究方向或内容相似的不得申请;

(3)应有拟交叉学科人员作为合作者参与申请;

(4)校内各类科研基金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

(5)教授不得申请。

3.国际问题研究与国际合作项目:国际问题研究类项目主要支持开展战略性、前瞻性和针对性的外交战略、全球问题、国际区域和国别问题研究,培育符合国家战略需求的国际问题研究项目;国际合作类项目主要支持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和研究机构开展国际合作研究。

申请资格: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教师,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2)与国家及教育部在研项目研究方向或内容相似的不得申请;

(3)校内各类科研基金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

(4)各类国家级及省部级国际合作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

(5)教授不得申请。

4.智库成果培育项目:主要支持面向国家和地方政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面临的重大决策问题,开展前瞻性、应用性对策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智力支持和决策建言。

申请要求:

(1)应具备明确的智库研究选题方向和良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并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2)智库研究成果应具备明确的服务单位(即需要明确成果报送哪些政府部门),或具备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以及《求是》杂志发表的水平;

(3)原则上应和智库成果的服务单位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该单位可出具对合作研究的支持意见;

(4)能够在一年内完成研究,提供1篇智库研究成果,或者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以及《求是》杂志发表研究文章;

(5)实施后配给经费支持。资助额度为3万元,其中首期拨付50%,提交成果拨付20%,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批示、采纳应用或者在“三报一刊”发表后拨款30%,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5.重大培育项目:以培育和孵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为导向,申请人应围绕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需求,聚焦十八大以来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十八届六中全会新精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发展、文化自信、经济新常态、供给侧改革、一带一路、自贸区建设、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创新创业、社会治理、法治中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健康中国2030、人口政策与产业发展、社会保障、老龄化社会问题、加强健康影响的环境治理、环境保护、新媒体治理等国家重大需求选题。

申请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职称,年龄不超过50岁;

(2)项目负责人须作为第一完成人承担过国家社科基金课题;

(3)国家或教育部重大、重点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

(4)已获得过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类)重大培育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

(5)实施后配给经费支持。资助额度为6-10万元。其中首期拨付50%,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申报一次国家级社科重大项目,拿到国家级社科重大项目后拨付剩余经费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二、申请经费

   智库成果培育项目资助额度为3万元,重大培育项目资助额度为6-10万元,其他项目经费资助额度为3-5万元,首批拨付资助经费的50%。

   三、评审

  各类项目经所在学院初审后统一报送到社科处,社科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资助。

   四、注意事项

1.2017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类)所有项目类别作为第一负责人每人限报一项,并不得参加其它项目。其他人员不得参加两个以上项目(不含两个)。

2.往年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项目结项未通过、或经费未执行完毕的不得申请。

3除智库成果培育项目外,已获得基本科研业务费经费资助,至今没有申报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者不得申请;已获得过以上所有项目类别2次者不得申请。以上项目、成果均指第一完成人。

4.违反上述规定申请者,将通报批评,并取消3年“西安交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科研项目”的申请资格。

   五、材料上报

1.申请各类项目须按照申请类别填写相应的申请书,电子版申请书在附件下载。

2请认真阅读并签署申请书中的承诺书否则不予受理。

3.纸质申请书一式五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项目负责人签字,所在院学术委员会主任签章、学院盖章。

4.学院申请汇总表一份,学院盖章。

5.请各院科研秘书于2017年1月4日(周三)下午17:00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社科处,电子版申请书及汇总表统一发到eclihua@mail.xjtu.edu.cn。学校不受理个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李 华

Email:eclihua@mail.xjtu.edu.cn

电 话:82663932

地 址:主楼20楼东2002室

社科科研交流QQ群:152012949(以“学院-姓名”实名加入)

 

附件: 1、人文社科类基本科研业务费申请汇总表(2017年)

      2、“人文社科类自由探索与自主创新项目”申请书

      3、“人文社科类学科综合交叉项目”申请书

      4、“人文社科类国际合作与国际问题研究项目”申请书

      5、“人文社科类智库成果培育项目”申请书

      6、“人文社科类重大培育项目” 申请书

 

 

社科处

2016年12月2日

 

 


上一条:关于集中受理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2017年度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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